第一百一十二章 最终之战 (上)怪物!怪物!!-《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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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西将材料递给了裁判席上的法官,以及将备份传给了原告席的两位律师。

    却见那张纸上赫然印着一行标题:

    【国土运输省关于对《关于请求明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条款含义的紧急请示》的答复】

    却见上面的内容写道:“你厅关于请求明确《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有关条款的请示已收悉。经查,《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中的7.32条规定‘各种路面应定期清扫,及时清除杂物,以保持路面和环境的清洁。’该条款中的‘及时’一词,不能理解为‘随时’。即该条规定并未,也不可能要求养护公路单位随时清除杂物。如果公路养护单位按照规定的频率或有关工作要求做到了定期清扫,即不能认为其“疏于养护”

    【“及时清除杂物”不等于“随时清除杂物”】

    这是国土运输省就寺井诉川本高速一案做出的对养护标准的紧急释义。

    刹那之间,川本高速这只恐怖的怪物终于露出了全貌,在一片迷雾之中,发出了它骇人的咆哮之声,终于展现了它庞大的恐怖身躯。它背后势力盘根错节,竟已到达了这种地步。

    国土运输省的释义有错吗?

    没有。

    “及时”的确不等于“随时。”

    然而,在此时这个紧急释义,如同车轮一样碾碎寺井诉川本高速胜算的希望。在本案之中,北原和宫川并没有川本高速未履行养护义务的直接证据。他们所能仰赖的直接证据,只有在那公路上出现的两个工字型铁块。

    此时,这个释义无疑直接摧毁了北原他们证据的证明力。

    《公路养护技术规范》是国家标准,而非国家立法。

    因此,解释权不在于法院、立法机关,而在于制定标准的单位。

    这个残酷的事实,终于揭露了坐在原告席上的那两个年轻律师要面对的对手,其实是多么的可怕。从一开始,原来他们便已没有了胜算。你无法在法庭去战胜一个拥有解释权的对手。

    今西走到法庭中间,扬起手中的a4纸,大声道:“裁判长!从国土运输省就本案做出的最新释义,我们可以看到,‘及时清除杂物’不等于‘随时清除杂物’。就此,即使地方标准中的“及时清除杂物”也应当参照该释义进行理解。所以,即便是路面出现铁块的事实,也不能够证明川本高速未履行养护义务。川本高速已就涉案日期提供了连续和完整的巡查记录,应当认为其已完成巡逻。据此,本案之中,川本高速就其养护义务已履行完毕!!!”

    话音落下,整个法庭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安静。

    这份新提交的材料是如此具有冲击性,犹如一颗炮弹在离离草原上炸响,掀起一排巨大的尘土和草浪。连国土运输省都已经参与到了这起交通肇事案之中。

    原告席那边终于沉默了。

    此时,旁听席上的听众都能感受到面前的战场是多么的惨烈。那两个年轻人已经彻底输了。输得体无完肤,输得粉身碎骨。在川本高速面前,犹如面对一只面对巨人的蝼蚁。巨人动怒,直接将脚下的生灵踩成肉泥。

    结束了。

    这次真的结束了,今西心中这样想道,长舒了一口气,坐在了座位上。

    一分钟,两分钟,三分钟过去了。

    原告席那边依旧没响起任何回应。

    熊谷法官看着面前这一幕,又望向了原告席上的那两位年轻人,心中也似有不忍,又再给了一个机会,说道:“原告代理人有何意见?是否需要对这份资料准备一下?”

    原告席那边还是一片沉默。

    安静得有些可怕。

    大家都期待着的那位男律师,此时此刻,也没有再站起来进行反驳。

    熊谷法官微微叹了口气,抬头说道:“鉴于本案的重大影响。当事人的最后陈述环节,于下次单独开庭。本案法庭辩论环节,结束!”

    “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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