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九章 宫川的还击(今日8更)-《东京大律师:开局律所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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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卷鬼神图录》

    “第三个证据是物业小型车械的车宽测量统计结果。该证据表明,为了完成相关物业设施的维修维护,需要有十余种小型车械进场。而这些车械的平均车宽在1.91米,已经超过了人行道的一般宽度。因此,需要专门设立机动车道予以这些车械通行。”

    “第四个证据是《地下车库登记表》以及车库进出口照片。”真知子继续说道,“有关的车库登记表显示目前青叶台公寓的地下车库有1231辆汽车。而车库进出口照片显示相关的通往外界车道,亦被地铁施工所隔断。据此为了公寓地库地底的一千多辆居民轿车能够正常使用,球场也应开放通道。”

    真知子有条不紊地陆续出示着关于球场需要开放车道的通行证据,“综上。裁判长可以看到,无论是为涉案青叶台公寓的设施维护,还是从居民地下车库车辆的利用出发,都需要球场开放相应的机动车道予以通行,原告请求开放范围包括一条机动车道,绝非狮子大开口,而是基于公寓的设施运营以及居民车辆进出的实际需求。”

    在刹那之间,真知子便已抛出了总共四个证据来证明开放车道的合理性。

    这四个证据之间,彼此勾连,相互连接,逻辑严密。

    让人不得不信服。

    宫川坐在对面,凝神认真听着真知子出示的证据,笔记本上已经记满了真知子方才的举证意见。

    其中,有一些意见其实已经在调解会当时就已经出现过了。虽然今天再度在法庭上说了出来,而宫川却同样对此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她亦有信心驳斥真知子的主张。

    “裁判长,物业设施维护与开放机动车道之间,并不存在关联性。”宫川站了起来,抬头说道,“就该点论证,请法庭参考最高裁判所的56年民字第1023号判决。该案例为最高裁判所有关邻地通行权的裁判先例。在该先例中,最高裁判所认为,邻地通行权的目的在于满足通行需求,而非在于为了满足土地营运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为了某一土地的圆满利用,而对邻地提出通行要求。”

    “根据最高裁判所的这一观点。同样,球场的开放范围,也应当仅限于青叶台公寓的通行需要。方才原告代理人提及的一些维护项目,例如假山山体的更换以及喷池的维护,皆与居民通行的实际需求无关。这些项目和设施是否运作,对于居民生活而言并不会产生重大影响。能否利用这些设施,属于青叶台公寓的圆满利用,而非必要的利用。因此,根据最高裁判所先例观点,对于物业项目维护而请求开放道路予小型车械通行,其无法律依据!除非原告代理人举证证明方才所述物业项目与居民通行存在必要联系!”

    宫川接着指向了真知子方才出示的第二个证据,《虫害检查结果书》的复印件,说道:“所谓的虫害防治表,亦与开放机动车道范围没有关联性。被告代理人在曲解《虫害检查结果书》的结论。虽然检查书中提出了,虫卵的发生是由于部分物业设施停运造成。然而解决虫卵问题,并非必须通过重新运行有关的物业设施来予以解决,完全可以通过用药水消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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