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留在福山台的要求-《东京文娱教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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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点点头:“这个好说。”
“还有,我要求持有所创作剧本的版权,也就是我创作一部剧本后,关于这个剧本福山台只有一部作品的影视改编权,而我后续再以此作品为基础进行改编创作,比如说改写成小说进行市场发售的话,福山台不能阻挠。”
也就是说,藤原圭写出一部剧本,福山台只能通过这部第剧本拍摄一部电视剧作品。拍摄出来后,电视剧的版权属于福山台,但是剧本依然属于藤原圭。而且后续藤原圭即使把剧本交给其它公司再进行拍摄,或是改编成小说、漫画,也和福山台没有关系。
大和田宽政皱了皱眉,这个要求在他看来似乎有些过分了,于是没有急于答复,但是也没有马上拒绝,而是问道:“还有别的吗?”
“以上是我的核心诉求,其它的也不过是分成比例和薪资待遇方面的要求……是可以商议的。但是如果福山台不能答应我这两个核心诉求,那么也没有讨论待遇的必要了。”
“藤原老师,是这样的,编剧和作家的创作模式还是有所不同的……”大和田宽政说道,“作家的作品在被影视化改编之前,一定已经经受过一次市场和观众的考验。在已经有了受众基础的条件下,电视台进行影视改编的话也更有底气。”
“而编剧创作的剧本既没有经受过市场考验,也没有读者基础。一部剧需要投资很多钱,所有的风险都是电视台来承担的。无论电视台还是编剧本人,都无法保证一部剧一定会大卖。所以电视台在花钱请编剧创作剧本的时候,往往会在版权方面要求更多,只有这样才能保障电视台的利益。请你理解。”
“我理解,所以我建议电视台在和我签订编剧合约的时候,可以参考我的作家合约。采用按业绩来决定收入的模式。”
大和田宽政怔了怔,“您详细说。”
“简单地说,就是作品取得的收视率成绩不同,编剧拿到的奖金和提成也不同。我可以承诺,如果我的作品收视率在百分之十五以下,我一分钱都不要,这既是我表达信心的一种方式,也是我愿意和电视台一同承担风险的诚意。但是如果收视率表现不错,达到了百分之二十五,三十,甚至更高,我也会要求更高的收益分成。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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