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6章 一辈子的情人-《人生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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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你真牛!每年那么多的大学毕业生,又有谁能有这样的荣誉?你简直就是我辈学习的楷模!”
“你在学校上了一年半的学了,学的怎么样?”
“还好啦!平时学业很紧张的,反正就是三点一线,也没多少时间出去玩。”
“谈男朋友了吧?”
“没有,这个是真的没有!我才不想这么早找男朋友呢!姐夫,你晚上留下来吧?”
“啊?”
“我是说,你留下来,我请你吃饭!吃食堂还是下馆子,都可以!”
“你还是个学生!哪里能让你请客?”
“嘻,那就你请啊!说起来,我好久没有吃过一餐好菜了!呜,我好想念家乡的毛氏红烧肉,还有辣椒炒鸡,还有臭豆腐!”
李云海见她说得这可怜巴巴,便道:“那好吧,晚上你挑个地方,我请客。北金城里的八大楼,十大堂,随便你挑。”
林馨嫣然笑道:“这可是你说的啊!我宿舍里还有几个好姐妹,我能不能带上她们啊?”
李云海道:“一个宿舍八个人?”
“嗯!行吗?”
“行啊,不就一餐饭吗!嗯,下午五点,我来接你们,好不好?我就不进来了,我到门口等你们。”
“好!一言为定!”
“那就这样,我不耽误你时间了,你回去学习吧!我五点准时到门口中等你们。”
这时,几个男生走了过来,其中一个高个子男生,抱着个篮球,看到林馨和李云海在一起,大喊了一声:“林馨!”
林馨甩了甩及腰的秀发,偏过头看向那个男生,语气不悦的问道:“干什么?”
男生指了指李云海:“他是谁啊?你不是说,你没有男朋友吗?”
李云海正要说话,被林馨拉住了。
她得意洋洋的笑了笑:“我以前没有,现在有了!不行吗?关你什么事?这位就是我的男朋友,怎么样?长得比你高大帅气多了吧?”
男生举起篮球,狠狠的向前砸了过去。
他的同伴追着球跑:“喂,郭平,你有火别朝篮球发啊!那可是我花钱买的球!”
郭平冷哼一声,高昂着头大踏步的离开。
李云海摸摸下巴,笑道:“林馨,你顽皮了啊!我可是你的姐夫,不是你的男朋友!”
林馨噗嗤笑道:“我很讨厌他,他却想追求我!哼,姐夫,借你用一下,我姐不会介意的啦!”
李云海笑着摇了摇头,说道:“你和你姐一样,能歌善舞,人又活泼漂亮,在学校里肯定是文艺积极分子吧?”
林馨道:“你怎么知道的?”
李云海道:“看出来的。文艺女生最招体育男生的追求了。”
林馨道:“我才不喜欢他呢!自以为是大院子弟出身,就觉高人一等!你不知道,他之前谈过一个女生,又把人家给甩了,那个女生抑郁得差点自杀,还是我们劝住了她。”
李云海道:“这样的人!那你的确不能找。”
“林馨!”又有一个男生在喊她的名字。
这个男生戴着眼镜,斯斯文文,穿着也很朴素。
林馨问道:“干什么啊?”
眼镜男道:“晚上大礼堂里放电影,你去不去看?”
林馨道:“我不去,我有约会了!”
眼镜男看看李云海,怔了怔神,落寞的离开。
李云海哈哈笑道:“不得了!难怪你们宿管阿姨管得这么严!原来追你的男生这么多!”
林馨道:“每个女生都有好几个男生追,每个男生也会同时追好几个女生,这有什么好稀奇的?这就是一场恋爱游戏!一到毕业,各分东西,又几个人能在一起的呢?所以我不在学校谈恋爱!”
李云海啧啧两声:“你看得挺通透!”
林馨低声道:“我听说,有个西北农村来的学姐被男朋友骗了,那个男的是北金本地人,骗学姐说能让她留在北金工作,学姐傻傻的相信了,为他打过胎。结果一毕业,男朋友说办不了她的工作,还说要分手,家里人给他找好了对。那个学姐割腕自杀,还好抢救及时,不然一条命都给赔上了。”
李云海听了,不由得大为惊讶,原来80年代的大学校园,已经如此精彩。
“女大学生这么好骗啊?早知道我也应该读个大学了!”
“什么啊?你有我姐还不知足?你还想到大学来骗小姑娘呢?哼!”
“我开玩笑的!姑不姑娘的,其实我并不喜欢,我主要是喜欢你们大学这股学习的气氛。”
“姐夫,你现在要是没事,陪我去听诗歌会吧!”
“诗歌?”
这两个字,对李云海来说是如此的陌生,因为离他的现实世界,实在是太过遥远了。
但在80年代,确是一个全民朗诵诗歌,全民崇尚精神的年代。《诗刊》的发行量非常大,曾经达到过54万份。
那个年代,写诗歌的大学生会成为全校同学的偶像,发表一首诗歌的农民,可以进城转换身份,并安排工作。
这是诗歌井喷的年代,也是诗歌最后的年代,诗人的身份地位,堪比盛唐时期。
1980年,诗刊举办了一期诗歌培训班。参加这届培训班的女诗人舒婷还是灯泡厂的工人,她后来写出了《致橡树》这样的诗作。还有一个姓才的农民女青年,后来入选了我国十大杰出诗人。
“姐夫,去嘛!听说来了很多有名的诗人呢!”
李云海对诗歌并没有什么兴趣,但见林馨盛情拳拳,他也左右无事,便答应了她去看看,他也想感觉一下大学生的业余生活,到底是怎样的多姿多彩。
“经常有诗人来大学演讲吗?”李云海问她。
“多啊!我听说,但凡是诗人来,我们学校的诗社,都会包吃包住。一个流浪诗人,可以穿行在从南到北、从东到西的所有大学校园,饱食终日,不用花一分钱。”
“嗬!有点意思!听你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想去看看,这些流浪诗人的风采。”
他俩来到大礼堂。
大礼堂里座无虚席,连过道上都站满了人,大礼堂外也是人头攒动。
这时候的大学生追诗人,就像后世的粉丝们追娱乐明星一样狂热。
李云海和林馨没有地方坐,只得挤在过道上。
诗会已经开始了,一个戴着眼镜的青年男子,正在台上激情昂扬的朗诵一首诗歌。
李云海每个人字都听懂了,但联在一起,又不知道要表达一个什么意思。
“林馨,我听不懂。”李云海如实的说道。
“这叫朦胧诗,就是听个大概的诗意就行了。”
“我还不如看几首古典诗词呢!”
“这叫新诗!很流行的!”
李云海只得又耐着性子听了几首,但还是听不明白,他确定,自己无法成为一个诗人。
还好,诗会时间并不长,他们来的时间又比较晚,没听多久就结束了。
台下大学生们,疯狂的跑上前,把那几个诗人给围了起来,有要签名的,有要求合影的,还有要求一个拥抱的。
这疯狂的场面,比超市免费派送鸡蛋时的人群还要恐怖!
人群汹涌向前。
李云海将林馨护在胸前,拉着她从门缝里挤了出来。
哐啷一声,原来是礼堂的玻璃被人打破了。
那几个无法脱身的诗人,只能从窗户口爬了出来。
李云海惊愕的看着这一幕,简直无法理解。
林馨问道:“姐夫,你不喜欢诗歌?”
李云海道:“追求诗歌,总比追求影星来得有意义一些!我不是不喜欢诗歌,只是没想到,诗歌也能令人这么疯狂。”
林馨道:“这算什么啊?我听说有一个流浪诗人,每到一所大学演讲,都会找个女朋友,只玩三天,然后便继续下一个大学的流浪。”
这简直刷新了李云海的三观!
他自觉已经渣得彻底了,但跟这些所谓高贵的诗人来说,简直算得上纯洁。
李云海心想,这样的狂欢和辉煌,又能持续多久?写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这样诗句的诗人,最后卧轨自杀。那个写出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他寻找光明的诗人,也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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