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娇养笨蛋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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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让态度认真,樊肃也不敢敷衍,没出三天就给姜毓宁请来了一位女夫子,姓周,善诗文,一笔楷书更是写得极好。
沈让仔细问过之后,就叫人带她直接去见姜毓宁,他近来要忙离京之事,腾不出时间去看她。
甚至没怎么回听风小筑。
姜毓宁虽黏人,却也懂事,跟着夫子乖乖习字。
先前沈让叫人在听风小筑收拾出来的书房,自己没用上,先给小姑娘用了。
竹叶和竹苓知道姑娘要开始读书习字,特地从库房里找出几套上佳笔墨纸砚,给她硬堆出很有文化的模样。
但实际上,姜毓宁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
好在周夫子在来之前,就知道她日后要教的这位姑娘是个什么水平,只在心里腹诽了几句娇生惯养。
一个月后,日子正式步入盛夏,姜毓宁每日衣衫渐薄,书房里也摆上了消暑纳凉的冰鉴。
六月初一。
大邺的五万大军从京西大营出发,沈让作为副将,跟着大将军庄河一起,随军同行,赴往最北的平州府。
大邺和乌骨烈的边界本是燕驰山,几百年前,一支自称北燕的游牧民族,四处迁徙流浪,到了燕驰山脚下,后被大邺收服,之后就归到了平州管辖。
十五年前,北燕出了一个名叫武托的勇士,他带着余下的北燕旧部从平州脱离,自立为王,并且强占了燕驰草原,生生在大邺和乌骨烈之间撕开了一个口子。
燕驰山易守难攻,几乎将整个草原圈在中间,是北燕合族天然的保护伞,但也正是因为地形闭塞,北燕穷且落后,日常所用多半靠抢。
这次乌骨烈王位更迭,局势不稳,北燕趁机到乌骨烈王城杀烧抢掠,无恶不作。
大邺此次出兵的目的,就是替乌骨烈新王剿平北燕匪患,若是可以,再收回燕驰山。
那毕竟是大邺的领土。
任何一个领兵守土的将军,都不想错过这样的机会。
这一仗直接打到了冬天,北境雪大如斗,辽阔的草原被盖上厚厚银被,冻死了无数牛羊。
北燕没了食物,燕驰山各个出口又被封死,眼看就是穷途末路,军心动摇。
庄河和沈让拖着战线,就是为了这个时候。
二月初,大雪落。
大邺的主帅营帐里,身着山文甲的沈让和庄河并肩立在悬挂的舆图前。
庄河四十多岁的年纪,凌厉的鹰目紧锁在最北端,“派过去的探子已经闹起来了,现在北燕的大多数人手都在那边,你带人趁乱摸进去,可有把握?”
沈让知道,这是他们最好的时机。
这半年来,他又长高了些许,少年身姿如挺拔青松,沈让坚定道:“定不负将军所托。”
然而,当晚他没能出兵。
一道八百里加急的圣旨连夜抵达军营,严令庄河撤军回城。
沈让半跪着接旨,一手按在腰间佩剑上,因为极力控制而不自觉的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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