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五章郭松劳动争议案的仲裁-《请个律师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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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正浩接过那两伤协议书,认真地看了十多分钟,然后抬起头来:“对证据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该协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企业都无权将职工终身和本企业捆绑,限制职工的择业权!至于保守职业秘密,那是另外1回事!”

    “本案争议焦点是应否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下边围绕该争议焦点进行法庭辩论!”夏4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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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办公室。

    “报告张队长,经dna鉴定,上次我们在兔子出租房搜查时,房东提供给我们的那块肉系人肉组织,经与失踪人员苗江华的父亲dna比对,系苗江华尸体的1部份。鉴定结论显示,人体如果丧失这块肉就无法存活。证明这块肉的主人苗江华已经遇害!”1名女刑警向坐在办公桌后边的张志方队长报告完,然后将1份人体组织鉴定报告递给了张队长。

    张队长接过那份报告,扫了1眼:“这只狡猾的兔子!这个案子肯定与兔子有关联。苗江华早在两个多月前就已经报案失踪了,这个女人失踪前系长河法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民事部主任。这个苗江华早在3年前就成了兔子的姘头。这个兔子真名叫罗大宝,系孙宪明孙江酒店保安部负责人。也是孙宪明的老马仔!马上将全案移交给临海县公安局侦查。请临海县公安局全力侦破此案!”

    “是,张处长!”那位女刑警向张志方敬礼后,退出了处长办公室。

    “本委认为,拖欠工资是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理由。申请人已尽到了通知的义务。至于被申请人提出的商业秘密的保守及其期限问题,不在本案审理范围内,本案不予理涉。故此裁决如下:

    1,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合同。

    2,被申请人1次性补偿申请人经济补偿金5万元整。如不服本裁决,可在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5日内,向临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夏4方当庭宣读了裁决书的主文。

    “郭松,凡事不要做的太过分,人在做,天在看,小心前面有座山!”走后法庭的张大勇怒视着郭松。

    “老大,我也要吃饭不是?你这样老不发我的工资,我1家老小咋生活?”郭松耸了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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